第(1/3)页 张谦在卯时整踏入乾元殿。 手中第二份弹劾奏折封皮,盖着都察院朱红印泥。 值日御史手捧木匣紧随身后。 满朝文武目光紧盯木匣,昨日太尉罪证震动朝野,众人心知另有重磅证据。 “臣张谦,弹劾瑞王两罪。 一、身为先帝盟约见证人,明知文书构陷忠臣,依旧落印画押。 二、梁氏撞破密谋时他在场,事后隐匿不报,致使梁氏惨遭灭口。两罪皆有物证。” 瑞王迈步走出宗室朝班。 往日大朝始终缄默,仅除夕宫宴坐于帝王身侧,闲谈风月不问朝政。 今日他径直站在朝堂正中央。 “张大人所言盟约,本王确实盖印。 只是奉旨行事,先帝称文书为军务调配,我不曾阅览内里内容。” “殿下不知情,为何盟约落笔后,太尉府常年向瑞王府输送巨额银两?” 张谦取出管家证词抄本,“此为秋社谢崇远上交的亲笔供词,银钱日期、数目记录详尽。 莫非太尉平白无故,常年向王府赠银?” 瑞王面色骤然一变。 万万没料到管家投靠秋社,证词辗转送入都察院。 “太尉与我相交多年,银两只是私人馈赠,和朝堂要事毫无瓜葛。” “只是馈赠?” 张谦展开盟约拓片,“见证人落款留有殿下专属四爪蟒印。 盟约签订之日,恰好是赠银起始之日,绝非私交可以搪塞。” 瑞王一时无言辩驳。 印鉴、供词、卷宗三条证据紧扣,单一证据难以定罪,全数合并便无从脱身。 第(1/3)页